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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到了一定年龄结婚生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并不是所有的人都适于结婚和生育。例如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不能通婚。直系血亲是指与本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的亲属。婚姻法关于禁止结婚的规定,直系血亲没有代数限制,均在禁止之列。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和同母异父,叔伯舅姨姑与侄、侄女、外甥、外甥女,堂表兄弟姐妹等。因为上述这些人近亲结婚会增加遗传病的发生率。还有一种情况不能结婚,就是男女双方均患无法治愈的精神病或重度低能者,因为这些人结婚后不能正常生活,他们的病会遗传给下一代。 下面还有三种情况虽然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1、一方患有严重的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如强直性肌营养不良、软骨发育不全、成骨发育不全、双侧视网膜母细胞瘤、先天性无虹膜、显性遗传型视网膜色素变性、显性遗传型双侧先天性小眼球等。 2、婚配双方均患有相同严重的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例如先天性聋哑、白化病等。 3、男女任何一方患有严重的多基因遗传病,如先天性心脏病、有高发家系的精神病(指除患者本人外,其父母或兄弟姐妹中有一人或更多人患有精神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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