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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个儿童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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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1949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正式成立之日起,即设立了妇女儿童福利部,是全国妇联主管妇女儿童福利的职能部门,内设儿童福利科、儿童保育科、妇幼卫生科。1959年到1963年期间,全国妇联的儿童工作曾纳入全国妇联国内工作部,1964年又恢复了妇女儿童福利部。"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妇联机关停止工作。1978年全国妇联恢复工作,设立儿童工作部。1981年中共中央19号文件明确规定:"中央书记处指定妇联牵头做好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和少年的工作。在党的领导下,由妇联在有关的人民团体和部门之间,起联系、协调作用。"此后,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在全国妇联书记处领导下,还承担儿童工作的协调任务。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现设协调处、家教处、社区处。省级妇联大都设有同类的儿童工作部,地级以上的城市妇联也有儿童工作部门或儿童工作干部。全国妇联妇女儿童福利部第一任部长为康克清。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妇女儿童专门小组
  1989年4月21日成立,是我国在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中设置的关于妇女儿童事务的专门机构。其组成人员以兼职为主,包括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专职妇女儿童工作者,以及进行相关科学研究的部门代表和专家、学者。
  专门小组的基本任务是:1.参与制定关于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为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上述法律提供意见;2.在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妇女儿童法律的执行监督工作;3.就专门小组工作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相关立法和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4.协调和指导有关妇女儿童事务的其他重要工作。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青少年专门小组
  1989年4月21日成立,是我国在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中设置的关于青少年事务的专门机构。其组成人员以兼职为主,包括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和顾问,专职青少年工作者,以及进行相关科学研究的部门代表和专家、学者。
  专门小组基本任务是:1.参与制定关于保障青少年权益的法律,为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上述法律提供意见;2.在内务司法委员会领导下,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青少年法律的执行监督工作;3.就专门小组工作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相关立法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4.协调和指导有关青少年事务的其他重要工作。

共青团中央少年儿童部
  建立于1949年,原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少年儿童部,1957年5月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仍沿用少年儿童部名称,是共青团中央主管少年儿童工作的职能部门。"文化大革命"中整个团中央机关停止工作。1978年10月团中央恢复工作,同时建立少年部。1982年下半年,少年部改建为团中央少先队工作委员会。1988年下半年恢复团中央少年部名称,与少先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受团中央书记处直接领导。
  其工作任务主要是:加强少先队的组织建设与辅导员队伍培训,开展少年儿童教育和少先队活动,指导校外教育阵地与队报、队刊工作,联络有助于少先队工作的社会力量,指导少先队理论研究,反映并保护少年儿童的利益,安排少先队的对外交往,表彰优秀辅导员、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等。由于中国共产党委托中国共青团领导少先队。因此,共青团的省级委员会都设有同类的少年部,省级以下、县级以上地方团委也有少年儿童工作部门或少年儿童工作干部。 

国家文化部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司
  1981年6月成立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司,简称文化部少儿司。
  主要工作职能是:
  1. 制定和执行少年儿童文化事业有关方针政策;
  2. 制定少年儿童文化的近期和远期规划;
  3. 进行全国性的少年儿童文化工作调查研究; 
  4. 组织全国性少年儿童文艺活动,如比赛、评奖、汇演、调演等;
  5. 协调社会有关部门进行少年儿童文化工作;
  6. 培养全国少年儿童文化干部队伍,如举办各类培训班;
  7. 组织国际间的少年儿童文化交流。 


全国儿童生活用品委员会
  1981年3月成立。主要任务是研究并逐步解决儿童食品、服装、玩具、用品等方面的问题。委员会由国家经委牵头,国家经委副主任邱纯甫担任主任,轻工业部副部长季龙、纺织工业部副部长李正先、商业部副部长刘毅、粮食部副部长姜习担任副主任。办事机构设在国家经委。

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
  成立于1981年6月18日,由中国科协、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国家体育总局五家单位组成,其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工作部。自成立以来,全国青少年科技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了多项青少年科技活动,其中"全国青少年发明创造比赛和科学讨论会"是在社会上影响最广泛的一项大型示范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


全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委员会
  1981年6月成立,是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的协调机构。主要工作是执行国家对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进行社会性协调工作,广泛调动有关社会力量,共同发展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为儿童和少年提供更多、更好的儿童文学读物和美术、音乐、戏剧、电影、电视等精神食粮,丰富儿童和少年的精神生活,使他们从中受到良好的影响。
  委员会由文化部牵头,委员由中央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如教育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广播电影电视部、中国文联和中国作协、音协、舞协、剧协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主管少儿文化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委员会一般每两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规划,完善机构。秘书处设在文化部。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为了保障孤残儿童的健康幸福成长,我国的儿童福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养治教"相结合的方针,对孤残儿童给予细心养护,对残疾儿童实施医疗康复,对孤残学龄儿童因材施教,对流浪儿童提供健康检查、医疗、衣物、食品、住所、非正规教育、心理咨询和行为偏差矫治等方面的服务,为他们脱离街头生活,回归家庭和适应主流社会环境,重新开始正常生活奠定基础。为此,政府十分重视儿童福利机构的发展和建设。目前,由国家投资兴办的城市儿童福利院有91所,收养孤儿2万多名。还建有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71所。
  我国具体负责孤残儿童的社会福利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是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
  成立于1984年8月,简称"全国少工委"。是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全国领导机关,由共青团中央和教育部组建并领导,经少先队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五年改选一次。县以上均建立少工委,是地方少先队的领导机构。日常办事机构为全国少工委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少年部。 
  全国少工委的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对少年儿童教育工作的要求,提出每个时期少先队工作的任务,制定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发展工作;倡导并指导开展各种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加强对少先队辅导员配备、培训、表彰工作的指导;指导与推进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等。全国少工委在新的形势下,广泛地开展"中国少年雏鹰行动"的活动。江泽民总书记为"雏鹰行动"题词:"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五自"为指导,"雏鹰行动"逐渐成为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少年儿童开辟了一个磨炼自我、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健康成长的现实而有效的实践途径,已经在全国各地的少年儿童教育工作者和少先队员心中深深地扎下了根。其中,"手拉手"互助活动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评价。1994年5月31日,全国100对参加"手拉手"互助活动的少先队员代表,在中南海受到江泽民总书记、李鹏总理的亲切接见。据不完全统计,到1997年底,全国少先队员结成"手拉手好朋友"对子1750多万对,占全国少先队员总数的27%,辅导员结对互助达15万对,13万所学校建立了"手拉手"联谊关系。较发达地区的队员向贫困地区捐献书籍50多万册,援建红领巾小书库4000余个、少先队队室400多个、红领巾科技种植(养殖)基地500多个。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成立于1989年3月,由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联合创办。
  其宗旨是:争取海内外关心中国青少年事业的团体、人士的支持和赞助,促进中国青少年工作、社会教育、科技、文化和福利事业的发展,推动现代化建设和祖国统一,促进国际青少年间的友好关系,维护世界和平。
  主要任务是:1.筹集资金和物资,创办社会教育、文化科技和福利事业;2.资助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3.支持青少年问题的研究工作;4.奖励青少年优秀人才和为青少年事业做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5.开展对外友好交往。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起的"希望工程"在老一辈革命家的亲切关怀和社会各界的热心支持下,实施9年来已累计接受海内外捐款达17亿多元,已资助失学儿童209.88万名,援建"希望小学"7111所,在国内外产生了强烈反响。

宋庆龄基金会
  成立于1982年5月29日。邓小平担任名誉主席,廖承志担任顾问,康克清任主席。从1992年起黄华任主席。
  宋庆龄基金会的宗旨是:继承和发展宋庆龄毕生致力的少年儿童、文教、科技和福利事业,促进少年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增进国际友好,维护世界和平;实现祖国统一。 
  宋庆龄基金会基金来源主要是:国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等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团体和人士的捐赠以及海外侨胞、外国友好团体和人士的捐赠等。所募资金直接为中国少年儿童的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和福利事业服务,并为增进国际友好、世界和平和祖国统一做贡献。
宋庆龄基金会自成立以来,贯彻执行"示范性、实验性"的原则和开门办会的方针,扶贫助教,创办儿童流动图书馆;设立"宋庆龄儿童文学奖",普及科技知识,编辑出版儿童读物;拓展与海外少年儿童交流,增进世界和平与友谊;加强与港澳台同胞的文化交流,促进祖国统一;以及在教育培训、体育保健、文学艺术、环境保护等诸多领域的工作中,都取得了一定成绩,受到国内外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1987年被联合国秘书长德奎利亚尔授予"和平使者"称号。1997年,获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的"烟草与健康纪念奖"。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1981年7月28日成立,简称"儿基会",由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中国科协、中国文联等14个单位共同发起,是新中国第一个以集资基金的形式为各民族儿童少年服务的全国性福利组织。
其宗旨是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辅助国家发展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儿童少年教育福利事业。"儿基会"以募集基金为长期工作,不断拓宽集资渠道,努力增加基金积累。"儿基会"募集的所有资金和物品,都直接用于儿童少年急需的项目。已设立的专项基金有:1.优秀儿童读物基金;2.优秀儿童电视节目奖励基金;3.儿童活动阵地基金;4."春蕾计划"专项基金;5.女童实用技术培训专项基金;6.下岗职工子女解困助学专项基金;7.中华儿童事业贡献奖奖励基金,等等。"儿基会"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第一任会长为康克清。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中关工委")1990年2月成立。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以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的群众性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是由退居二、三线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党、政府、群众团体有关领导,教、科、文、卫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王任重、习仲勋、彭冲任名誉主任,康世恩、王丙乾、胡绳任主任,王照华任执行主任,有关部委、团体的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新人为目标。工作面向广大青少年,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法制教育为主要工作内容。工作方式主要是通过组织离、退休的老同志与热心于青少年教育工作的同志深入学校、幼儿园、厂矿、街道、农村、少管所等,采用报告、座谈、文艺、体育等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教育和帮助。并通过调查研究,为当地党、政有关部门解决涉及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推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配合补充、拾遗补缺的作用。
  在各级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也相继成立了关心下一代组织,各地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基层组织已发展到45万多个,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达到300多万人,并且每年都有一批新退下来的老同志积极投入到这项事业中。


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研究会
  1989年8月26日成立,是群众性学术团体,为中国教育学会的团体会员。其宗旨是:团结全国广大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者,进行校外教育理论与实际问题的研究,发展校外教育事业,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服务。
  研究会的经常工作主要有:1.组成实施理论研究规划,推广研究成果;2.通过培训等多种形式,为提高校外教育工作者素质创造条件;3.开展会员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流,提供学习资料;4.向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校外教育工作的情况、问题和意见,为发展我国校外教育提供咨询;5.与国外有关团体建立联系,加强国际间的友好交流。
  研究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已有会员单位370个。领导机构为理事会,每两年举行一次年会,每届任期四年。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工作部
  1978年建立,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指导全国青少年的科技教育,倡导、组织和推动多种形式、多种内容的青少年科技活动,表彰青少年科技活动成果,使青少年通过手脑并用的实际活动及接触新的科学知识,激发兴趣、发展能力、陶冶情操、树立理想、提高素质,成为国家的建设人才。

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
  1998年8月17日成立,是共青团中央所属的事业单位。宗旨为培养新世纪创新人才,服务于青少年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和增强共青团组织服务基层的影响力等等。
  主要职责是:1.负责指导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开发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基地;2.开发经营青少年艺术、科技、体育、信息、法律等服务项目;3.开展国内外青少年培训活动和国际间友好交流;4.开展青少年科学实验活动和调查研究工作,推广科研成果;5.承担团中央书记处和全国少工委交办的任务。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
  1999年8月在北京成立,由从事青少年研究、青年运动历史研究的科研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热心青少年问题研究的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自愿联合组成的全国性学术团体。
  该会宗旨是对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各族各界青少年发展、青少年问题和青少年工作,以及青年运动历史、少年儿童教育开展研究和交流,为团结和教育青少年的事业服务,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服务。该会成立后,即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推出了"中国青少年素质教育——成功计划",受到教育界欢迎。
  该会是在原中国青年研究会和中国青运史学会合并的基础上成立的,新增了少年儿童研究的职能。下设青年研究专业委员会、少年儿童研究专业委员会、青运史研究专业委员会和办公室等机构。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1991年9月7日在北京成立,是共青团中央所属的国家级专门从事青少年及其相关领域研究与开发的科研和信息服务机构。其宗旨是:通过对青少年发展战略、青少年社会问题、青少年工作、青年运动史和国外青少年的研究,为国家及社会青少年工作部门、机构的决策、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解决和青少年事业的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全面的信息服务。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原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下设健全的科研和信息部门、培训机构,拥有一批专门从事青少年研究的专家学者,出版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中国青年研究》和《少年儿童研究》两本期刊,并每年组织编写、发布《中国青少年发展状况研究报告》。 
  该中心设有专门的少年儿童研究机构,曾进行"大众传播与儿童道德发展"、"1996年中国少年儿童思想道德状况研究"、"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与教育"、"杰出青年的童年与教育"、"中国城市独生子女教育模式"、"向孩子学习,两代人共同成长"、"走向新世纪的我国中小学生学习与发展"等多项课题研究,还进行了"雏鹰假日小队"、"星星河快乐农庄"、"独生子女一日营"等教育实验,出版系列专著,均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
  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学会是我国少先队工作者组织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成立于1979年8月。它的第一次年会于1980年10月25日至11月2日在江苏镇江市召开,全国学会会员以及北京、天津、上海、广东、吉林、四川、湖北、江西等地方少先队学会代表参加会议,交流了26篇少先队工作论文,研究了《中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手册》编写方案,并提出要为创立一门"少先队学"而努力奋斗。学会下设"少年儿童运动史"、"少先队基础理论"、"少先队工作方法"、"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和"儿童文学"五个专业委员会,属国家一级学会。少先队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和少先队工作方法专业委员会还分别在全国建立了11个和5个实验基地,进行实验研究。自成立以来,少先队工作学会取得了丰硕成果,仅1996年在乌鲁木齐市召开的第七次年会上就表彰奖励了53本著作和56篇论文。《中国少年儿童运动史》《少先队工作方法论》两本专著,被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大专院校确定为大学教材。一大批少先队工作者被评聘为正副教授、研究员和中学高级教师。建设少先队学科的目标初步得到实现。学会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推动、发展和创新少先队工作,提高少先队工作者的素质都有着重要作用。


中国少年先锋队事业发展中心
  中国少年先锋队事业发展中心系团中央所属、全国少工委领导的事业单位。发展中心以为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服务,为少先队组织提供工作上、经济上的支持,增强少先队组织的整体实力为宗旨。
发展中心开展的基本业务是:编辑出版少年儿童和辅导员读物;筹建少先队实践训练及国际交往基地;开发少先队及少年儿童用品;管理"中国少先队发展基金";组织拍摄有关少年儿童教育的影视作品;开展国内外少年儿童交流;举办各种全国性的少年儿童教育活动;联络各省、区、市为少先队服务的实体等。
  发展中心设有办公室、期刊部、社会部、活动部、发展部、影视部、策划部、信息部、中少雏鹰文化用品中心等机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工作系
  1985年9月19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正式建立。学院设少年工作系,本科四年学制,主要培养全国少先队和少年儿童工作干部。主要专业课程设置为:教育学、心理学、少先队学、少先队工作方法论、少年学、中国少年儿童运动史、儿童文学等。1993年,少年工作系与青年工作系合并为青少年工作系。少年工作系和青少年工作系的毕业生多成为全国少先队和少年儿童工作的骨干力量。少年工作系除担负大学本科教学以外,还在培养训练少先队辅导员、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者以及指导少先队活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
  原名北京市社会救济院、市社会福利院,1984年8月23日正式改名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是北京市属孤残儿童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院址位于海淀区清河镇。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建有居室楼、康复楼、医疗楼,设有500张床位,现有工作人员250名,85%以上受过专业技术培训,其中有特级教师、医生、保育员和护理人员。收养对象为15岁以下的孤残儿童。
  近年来,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根据"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办院宗旨,因人而异地为孤残儿童制定康复训练计划,总有效率达到80%。在医疗康复、功能训练、特殊教育、生活护理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先后被评为市一级福利院、市级未成年人保护先进单位。
在许多城市,都有类似的儿童福利院。近年来,还有一批有识之士建起了民办的"儿童村"一类机构,探索调动社会力量扶助、保育孤残儿童的路子。

香港扶幼会
  香港非牟利性质社会服务团体。1952年创立,其前身是儿童习艺社,1963年正式改名为香港扶幼会。该会的主要工作是设立及办理男童中心,以寄宿或走读方式收容及照顾年龄8岁至18岁无家可归或家庭问题无法解决的儿童,给予他们接受基本教育和品德训练的机会,同时辅以职业先修课程,使他们得到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以及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能够适应社会。

香港小童群益会
  香港非牟利性质社会服务机构。初创于1935年,1936年正式成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重组,并于1951年7月正式登记为注册团体,是香港的一种专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各类专业服务的组织。最高领导机构为执行委员会,下设管理委员会、从事及训练委员会、营舍发展委员会。
  小童群益会的服务宗旨是:1.协助儿童及青少年在德、智、体、群、美各方面均衡发展;2.辅助儿童及青少年成为良好的公民;3.加强家庭的功能,让儿童及青少年在健康的家族环境中成长;4.促进家长和社会人士对儿童及青少年的关注,为他们争取应有的权利和福利。 
  小童群益会属下设立40所儿童中心,36所图书馆,2所儿童及青年中心,服务于23家中学。

香港协康会
  香港社会福利机构。1963年创立,最初的目的是为离开医院后的小儿麻痹症患者提供康乐及训练机会。经过多年的发展,该会现已转向为伤残、弱能、弱智、行动或发展有困难的儿童提供服务。1969年获社会福利署及公益金的资助。1981年率先推行幼儿辅导计划,将服务范围扩展至刚出世至6岁的儿童及其家庭成员。

  此外,香港的几大慈善机构属下均设有服务于青少年的分支机构,如:东华三院、保良局、仁济医院等,为儿童及青少年提供了较完善的各类服务。随着香港科技信息的发展和通讯器材的发达,青少年辅导服务已冲破纯粹面谈的形式。20世纪80年代,香港基督教会女青年会真善美社会服务处已利用电话热线为青少年提供服务。90年代,香港青年协会设立"关心一线",香港小童群益会设立"童心线",青少年艾滋教育中心设立"青少年性教育热线",而东华三院等机构更为青少年提供了电脑网上诉心声的服务。

澳门恩慈院儿童之家
  由中国布道会的计志文牧师于1953年创办。他幼年时曾经历孤儿生活,创立该院是为纪念其父母的养育之恩。该院服务对象年龄为5岁至18岁,宗旨以"耶稣基督之博爱"为主,以"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精神为辅,使孤儿有家可归,日后能够自立。院舍过去采用集体管教方式,后来因社会和儿童心理之需要而发展成小家庭式的住处。院舍的家长每天替儿童安排上下学、功课辅导、节日庆祝和起居生活。为促进儿童健康成长,院舍提供各类有益身心的活动,并有社工辅导,另外还有义工带领儿童的兴趣学习小组。院内设有宿舍、学习室、图书室、灵修室、活动室和游乐场等。

澳门妇女联合会
  澳门妇女联合会是一个为妇女儿童服务的团体,1950年5月21日成立。该会以增进澳门妇女之爱国团结,关心社会服务社会,办好妇女儿童福利事业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宗旨。除开展妇女工作外,妇联会十分重视开展幼儿及青少年工作。该会先后开办了妇联第一托儿所和妇联子弟学校,发展至今已开办六所托儿所,每月为1000多个家庭提供服务。为了丰富儿童的课外知识和生活,长期开设儿童绘画班、儿童舞蹈班。每年暑假期间,增设书法班、英文拼音班、普通话班及武术班等。近年,妇联会曾组织三批澳门品学兼优学生代表,前往北京、广州、深圳参加儿童夏令营和春节联欢活动,让澳门儿童与祖国儿童互相交流学习心得,增广见闻。

澳门教育心理辅导暨特殊教育中心
  是澳门地区教育暨青年司属下专门负责特殊教育及学生辅导服务的部门,在学生辅导服务方面的内容包括:个案辅导,包括会谈、家庭探访、转介等;咨询服务,为学生、家长及教师提供资料及意见;小组工作,通过小组活动,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挥潜能或解决困难;发展性活动,为家长及学生提供讲座、宿营、展览等活动。其中小组工作及发展性的工作是以课外的集体活动形式,为同学就性教育、情绪管理、问题行为、升学就业、人际社交及社会服务等不同题目提供的教育性活动。

  澳门由教会管理的类似机构还有:成立于1966年的梁文燕孤儿院;1973年成立的由慈幼会胡子义神父创建的九澳圣若瑟宿舍;1983年成立的失学儿童寄宿学校——雷鸣道主教纪念学校青少年宿舍;1990年成立的援助失去家庭温暖的青少年的望厦青年中心;1994年成立的收容被遗弃及受嫌弃儿童的院舍——希望之源等。

澳门明爱
  澳门明爱是澳门天主教会成立的民间慈善组织。20世纪50年代初期,澳门人生活艰苦,又出现来自邻近各地的移民或难民潮,刚到澳门的陆毅神父,向澳门教区借用了利玛窦会院(即现在的冈顶明爱),开始社会服务。最初服务对象是难民,除了为他们解决最迫切的食宿问题外,中心还协助开办利玛窦学校和圣德兰学校,让难民的子女有机会接受教育。60年代,由于当时的贫穷问题,出现不少童工,该会遂派发米粮给贫穷家庭,以减轻生活负担,让他们的孩子有机会上学。
  利玛窦社会服务中心于1971年加入"国际明爱",易名为"澳门明爱"。澳门明爱的工作逐渐向多元化发展,先后建立三所安老院、一所弱智青少年住所及明爱托儿所。到了80年代,又开办了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直接参与儿童教育。针对日益严重的青少年问题,开设了教育机构"庇道职业先修学?quot;。1994年7月成立明爱幼稚园,该园以"活动教学法"为主,让小朋友通过亲身体验,从实际生活中学到应有的知识。针对失学的青少年,澳门明爱与澳门警务人员协会合办了名为"飞鹰计划"的培训活动,通过两星期的入营训练,培养失学儿童的社会归属感及正确的人生观。

澳门弱智人士服务协会
  一直以来,澳门提供给弱智人士的服务主要集中在教育和医疗上,但其中仍有很多方面的服务未能提供。因此,一群热心人士于1986年成立了一个非牟利的志愿团体:澳门弱智人士服务协会。该会致力为弱智人士提供教育服务,促进家长、有关部门和社会人士对弱智儿童的关注。先后创办三所训练中心:启智中心、启健中心和启能中心。前两者专为6岁以下发展迟缓、学习困难、行为有问题的儿童提供早期特殊教育服务。除以上三个中心提供服务之外,该会定期举办各类型的讲座、研讨会及课程,也多次举办教职员及家长与祖国大陆、
香港地区关于对弱智人士服务的交流活动。

台湾儿童服务工作机构

  台湾儿童服务工作机构以儿童援助机构所占比例最高,大致分为下列几个方面:

心路文教基金会
  该基金会的宗旨是帮助有发展障碍的儿童接受早期治疗和教育。早期疗育的儿童生理和心理障碍有"智能不足"、"听力障碍"、"自闭症"、"脑性麻痹"、"多重障碍"、"发展迟缓"等,帮助障碍儿童和家庭适应"动作发展"、"认知发展"、"语言发展"和"社会化行为发展"等工作。 

儿童福利联盟
  其工作重点是协助寻找失踪儿童。多年来,由于失踪儿童不断增加,该单位投入了大量心力,并结合社会各方,出钱出力,经过各个媒体的协助,找回了相当多的失踪儿童。于是在民众心目中,"协助寻找失踪儿童"与"儿童联盟"几乎可以划上等号。

台湾信谊基金会——学前教育研究发展中心
  1977年由张杏如女士在永丰余企业创始人何传先生(字信谊)的支持下,在台湾成立。该基金会是个民间机构,它通过儿童教育研究、出版和活动,在正规教育体制之外,向社会推广"从头开始"的教育,为教育品质的提高贡献力量。 在信谊基金会成立的第一个10年中,先后发行了台湾第一本专门与父母讨论0-6岁幼儿教养的《学前教育月刊》,成立学前教育资料馆,创立了台湾第一个玩具图书馆和幼儿室内游戏场"信谊亲子馆"。第二个10年里创立了"信谊幼儿文学奖"和专为2-8岁幼儿服务的"幼儿图书馆";设立了实验托儿所和课程暨教学发展中心,全方位出版幼儿教学用书,致力于学前教育的推广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成立"父母学苑",协助父母自我成长和学习新知;创立"小袋鼠说故事剧团",以新的形式活跃幼儿教育功能。依照这一轨迹,信谊基金会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专业的儿童教育机构,在台湾推广学前教育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基金会每年在台湾各地巡回举办上千场次的讲演活动及课程研习,而"信谊亲子馆"和"幼儿图书馆"等定点设施,每年接待亲子也超过10万人。

喜憨儿基金会
  以服务台湾痴呆儿童为宗旨,协助他们学会一技之长,自力更生,面对社会。在台湾各地已经设立了许"喜憨儿面包房",由痴呆儿自己动手制作,烘焙面包、西点,并负责店铺的经营,使他们敢于面对社会,树立自信心,成为社会有用之才。现在还有许多类似的辅导机构也都在运作之中。

  此外,台湾还有其他儿童服务工作机构,其规模与组织大小、工作性质各不相同。也有许多宗教与私人事业团体为儿童服务工作贡献心力。

儿童福利基金会
  成立于1938年,原为美国教会人士为中日战争中流离失所的中国儿童在广州创立的"中国儿童基金会"。中华儿童福利基金会1950年在台湾设立第一所家庭式育幼院。由于儿童最佳的成长环境是在家庭,从1964年起,改为以家庭认养为主。目前在台湾设有22个家庭扶助中心、大同育幼院及儿童才艺发展中心。由于经济发展,从1977年起,扩大扶幼运动,鼓励民众认养并筹募自立基金。

励馨文教基金会
  以扶助受虐待儿童和遭受性侵害的儿童、妇女为主要任务,帮助他们重新面对社会,迎接未来人生。该基金会每年都举办活动,凝聚社会大众的关怀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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