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特别委员会第七次工作会议的中国残疾青少年代表时艳侠和姚跃在发言时提出的建议得到采纳,新的《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草案文本反映了他们的意见,充分体现了儿童的权利,增加了有关残疾儿童发展的关键问题的条款,包括重视残疾儿童的意见和权益、支持残疾儿童家庭、提升残疾意识等重要内容。这两位在联合国会议上得到重视的中国残疾青年来自安徽春芽残疾人服务站,这是救助儿童会帮助和支持建立的一个民间组织。
时艳侠在大会发言中呼吁:“残疾儿童的家庭需要支持和帮助。残疾儿童的家庭仍面临很多困难,仍需要来自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部门在信息、技术和财政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这一意见得到了重视,在公约草案的第二十三条,增加了有关支持残疾儿童家庭的条文,包括承认残疾儿童享受家庭生活的平等权利,为家庭提供帮助,防止藏匿、遗弃、忽略和隔离残疾儿童;当残疾儿童不能与直系亲属一起生活时,应提供条件使之与其他亲属或社区一起生活等内容。
姚跃在大会发言中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呼吁社会包容残疾人。他说:“在制定这项公约时一定要重视残疾人的意见,尤其是残疾儿童的意见。因为与成年残疾人相比,残疾儿童的需求更加特殊,更加迫切。”在新公约草案的第四、第七条中,特别提到政府在制定对残疾人有影响的法律和政策时,要考虑残疾儿童及其代表组织提出的意见的重要性,并确保残疾儿童享有与非残疾儿童平等的表达意见的权利;在第三十条中,增加了社会包容的相关内容,包括采取措施保证残疾儿童能平等参与游戏、娱乐、休闲和体育活动。
据悉,今年八月将举行《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特别委员会第八次工作会议,确定公约的最后文本。之后,该公约将提交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和残疾人权益的保障工作,积极倡导并参与了《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制定。
救助儿童会是一个为儿童权利奋斗,使他们免受贫困、疾病、不公和暴力之苦的独特的国际组织。这次出席《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特别委员会第七次工作会议的六名残疾儿童代表都是救助儿童会推荐和支持成行的,其他四位代表分别来自孟加拉国和英国。救助儿童会一直在呼吁《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增加有关保护残疾儿童、出生登记、司法公正、改善不当的机构化照顾、为家庭提供支持以防止忽视和遗弃残疾儿童等相关内容。有关数据表明,在发展中国家,只有5%的残疾儿童得到了各种支持,不到5%的残疾儿童能上学。与普通孩子相比,残疾儿童承受着巨大的歧视。这正是救助儿童会希望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充分体现残疾儿童权利的原因所在。
消息来源 救助儿童会中国项目
]]>



